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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时间:2015-12-12    作者: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武汉轻工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科学评定学生综合素质,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基本要求

2013级学生开始,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不少于15个综合素质拓展学分方可毕业。

学生综合素质拓展项目分必选项目和自选项目,必选项目是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按时完成的项目;自选项目是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爱好、意愿等进行自主选择的项目。

其中,必选项目包括文明习惯养成、劳动训练、社会实践、创新学分四个模块,共8学分;自选项目包括自主学习类、养成体验类、创新及成果类及其他计分类四大板块,合计不少于7学分。

二、大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内容及具体计分要求

(一)必选项目,共计8学分

1、文明习惯养成:共计2学分,0.5/学年。根据《武汉轻工大学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学分管理办法》和《武汉轻工大学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学分学年成绩学生宿舍考评细则》,楼栋管理员、辅导员、班委会共同对学生宿舍内(卫生、安全)和宿舍外(晨读、早操、晚自习)的日常表现进行考核评定,考核合格每学年计0.5分。

2、劳动训练:共计1学分,0.1/2小时(有记录)。可参加学院精神文明示范区打扫;可参加学院指定的劳动任务,如打扫实验室、办公室等,勤工俭学工作除外;班级也可自行组织户外义务劳动。

3、社会实践:共计3学分,1/学年,必须有《大学生社会实践反馈表》和2000字以上的实践总结或调查报告,第一学年由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认定,第二学年、第三学年由学院分团委认定,每年930日前完成认定,暑假未完成者寒假可补修完成。

4、创新及成果:共计2学分。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取得超出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它优秀成果,包括学科竞赛、科研成果、校园文化体育艺术活动、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职业技能及创业实践等,各类成果具体得分见附件1(所有成果必须有证书或原件)。创新成果超出2学分的部分可直接转入自选项目计分。

(二)自选项目,不少于7学分

1、自主学习类

①读书心得:提交11000字以上的手写版读书心得可计0.2分,每学年提交不超过3篇。

②人文讲座:每听取一次人文讲座可计0.2分,凭讲座票申请学分,票面必须按要求填写好讲座主题、时间、地点、主讲人等信息。

③就业培训:共计1学分,加满为止,学校开设的必修课《职业生涯规划》除外。获校级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奖项按创新学分中才艺表演奖项加分;参加学院开展的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模拟招聘大赛,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3分,参加未获奖者(有职业生涯规划书或个人简历)0.2分;参加学院组织的就业培训活动,如企业招聘会宣讲会、就业动员会、考研经验交流会等(有记录),每参加一次计0.2分。

④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共计1学分,加满为止,学校开设的必修课《心理健康教育》除外。参加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组织的讲座、活动(有邀请函),0.2/次;参加班级开展的心理班会(有记录)0.1/次;获校级心理健康教育节集体奖(有证书),班级成员每人计0.3分,单项奖个人可计0.5分。

⑤创业教育实践:共计1分,加满为止。参加学院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有记录),计0.2/次;参加校外开展的创业教育及培训(有证明材料),计0.5/次。

2、养成体验类

①感恩行动:0.5/学年,加满为止。参加班级开展的感恩活动,计0.2/次,发言人(提交1000字以上发言稿)计0.5/次,团支部考核,辅导员审定。

②奉献行为:因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义务献血、扶贫助困等受到国家、省(部)、地(厅)、学校表彰者分别计6421学分,未受到表彰但有证明的每次计0.2-0.5学分。

③社会工作:学生干部策划、组织校园文化活动(有证明材料),校级负责人0.3/次,学院负责人、校级活动主要成员0.2/次,学院活动主要成员0.1/次。

④志愿者活动: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志愿活动0.2/3小时,校级志愿活动以校团委认定为准、院级以分团委认定为准、班级以团支部认定为准。

⑤演讲与口才:0.2/次,每学年不超过0.6分。以班级开展的演讲与口才训练为主,要求主题鲜明,有相关记录,团支部考核合格计分。

3、创新及成果类

各类成果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

4、其他计分类

①学院寝室卫生检查每学期累计5次被批评(有记录表),寝室成员每人扣减0.2分;

②早操每学期旷操5次,迟到8次(有记录),扣减0.2分;

③一周无故旷课3学时,或一学期无故旷课累计10学时的,扣减0.2分;

④受到校级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的,扣减1分,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警告等处分的,扣减0.5分。

⑤其他未列出的项目经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中心申报、校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中心认定备案后,可作为计算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的项目。

三、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

1、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每学期开展一次,以班级为基本考核单位。

2、学分认定操作流程:学生个人申报→班级记录、考核→辅导员二次审核→学院终审、公示→计分。

3、个人申报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过期不报留待下次申报,超过一年的材料作废。(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

4、各班成立以班长、团支书为负责人的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小组(5人),负责对班级同学的素质拓展学分申报工作进行活动记录,操作解释及申报督促,负责材料收集、整理、审核,在班内公示。一个月内上报辅导员。

5、辅导员根据各班级上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二次审核,核定背景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定得分,报学院素质拓展指导中心进行终审。

6、学院成立由分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学工办主任、分团委书记组成的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委员会,对各年级辅导员上交的二次审核材料进行终审,确定最终得分并进行公示(见附件3)。每学年终审一次。

四、其他

1、学生申报综合素质拓展学分时,同一活动以最高得分进行计分,不可重复计分。

2、学院将对第二学年未达到8学分的学生提出预警。

3、凡弄虚作假申请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该项目的学分,并根据《武汉轻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试行)》给与相应的纪律处分。凡协助学生弄虚作假或为学生弄虚作假在客观上提供方便的教师,一经发现按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本实施细则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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