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课程教学范式转型,促进教师转变教学观念、以学生为中心组织课堂教学、研究教学,进一步促进课程教学质量的有效提高,学校决定继续组织课程教学实施方案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有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的全体在职在岗教师均可申报。已经获得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校级课程教学实施方案设计竞赛奖励的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该在下一学期承担的课程中选取一门申报,若属滚动开设的课程,可对原方案进行修订后再次申报。
二、申报原则
(一)注重教学方法改革。方案的撰写要体现教学改革思路,采用多种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
(二)注重操作性。课程教学实施方案不仅要注重文本内容,更应该关注方案是否切合教学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申报的课程教学实施方案应保证能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实施。
三、申报要求
(一)课程教学实施方案的撰写是锻炼教师教学技能、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积极动员全体教师撰写。
(二)课程教学实施方案的撰写思路及格式要求应按《关于编制课程教学实施方案的原则意见》(轻工大普教[2014]18号)的要求,篇幅不限。
四、申报程序
(一)第一阶段:2014年12月18日前,学院(部)完成评审
各学院(部)动员、组织本院(部)教师和课程团队撰写课程教学实施方案,并从中选取优秀课程教学实施方案向学校推荐。教师人数小于50人的院(部),推荐名额为2名;教师人数50人以上(含50人),推荐名额为3名。已经获得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校级课程教学实施方案设计竞赛奖励的课程负责人本次申报不占院(部)名额。
(二)第二阶段:2014年12月下旬进行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部)推荐的课程教学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办法另行通知。课程教学实施方案评分表参见附件。
五、资助办法
1.学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选取30门左右的课程教学实施方案给予运行经费的支持,并根据课程教学实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以最高不超过原工作量的1.5倍的标准下拨课程教学工作量。
教务处
动科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