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做好学院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工作,根据《武汉轻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轻工大普教〔2026〕41号)及学校年度推免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学院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以德为先、择优选拔。在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和科研创新能力综合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严格执行学校政策、工作程序和监督要求,做到标准明确、程序规范、材料可查、结果公开。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斌斌、易丹
副组长:梁晗煜、张晶
成员:郭玲、余登航、刘宇、祝爱侠
秘书:曹玉娟、董田歌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院推免工作,具体负责全院推免政策的制定、组织协调、过程监督和结果审核。副书记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 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易丹
成员:学院学位委员会成员
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负责本院推免生学术专长等遴选和认定的具体工作。
3. 工作纪律
参与推免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保密和材料归档制度;纪检监督人员对关键环节进行监督。
三、资格条件
学院推免生工作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选拔。所有推免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为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本科学生)。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考试违纪和作弊,无学术不端行为。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GPA)居本专业排名的前40%(只计初始成绩),在校期间无补考、重修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
4.非英语类专业学生英语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710分制达到425分、或英语雅思5分、或托福50分);小语种的要求参照非英语类专业学生的成绩标准执行。
5.入伍本科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推荐名额
根据当年度学校下达给学院的推免生名额,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分配,按照当年各专业毕业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设置基数。2027年各专业具体推免名额见下表:
序号 | 专业 | 推免名额 |
1 | 动物科学 | 7 |
2 | 水产养殖学 | 2 |
3 | 动物药学 | 6 |
4 | 饲料工程 | 2 |
合 计 | 17 |
五、选拔程序
1.细则公布与宣传动员
学院召开推免工作动员大会,向相关专业毕业生传达推免政策、推荐条件、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及本学院具体工作实施细则等信息,确保学生充分了解相关内容。学院于9月2日前将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官网公示。
2.学生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武汉轻工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和《武汉轻工大学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推免汇总表》(附件2),向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交外语成绩证明、奖励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
学院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竞赛获奖、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初选名单(包括拟推荐名单、候补推荐名单)。学院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3天,并将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对有异议的学生,由学院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对取消资格的人员,由学院在初选名单中依次递补并补充公示。
六、考核办法
1.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
2. 学业成绩由学生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应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换算而成,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只计初始成绩)×1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3. 学校对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学科竞赛)等方面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分,奖励分成绩为各项奖励分之和,保留两位小数,20分封顶。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取得分最高的2项。
4. 奖励分为鼓励学生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开展科技创新和学术研究,向学术创新领域发展。计算范围必须为申请人自入学开始,截至申报当年8月31日所获得。
5. 申请各类奖励分必须由学生本人根据学校当年公布的奖励标准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书、文件或论文等证明材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认定。具体奖励分标准见附件3。
七、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1. 9月3日中午12:00点之前,学生提交《武汉轻工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和《武汉轻工大学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推免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材料提交给曹玉娟老师(学院办公室505,电话:027-8395617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23439278@qq.com。
2. 9月4日—9月5日,开展材料审核及遴选专家审核小组审核认定,上报教务处审核初选名单。
3. 9月6日—9月8日,学院公示拟推荐名单,并提交教务处。
八、管理与监督
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2)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3)其他违反教育部推免工作有关文件规定者。
2. 超过教育部规定接收推免生时限后,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本人放弃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让。
3. 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对推免结果等有质疑的,可书面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申诉。根据学生申诉涉及的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及认定,并由办公室进行反馈。如仍有质疑,将由办公室再次核查,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最终仲裁。
4. 推免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须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须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九、附则
1.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当年发布的推免工作相关文件执行。
2.本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武汉轻工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含承诺书)
2.武汉轻工大学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
3.动科学院推免生遴选奖励分标准一览表
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202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