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轻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武汉轻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动科学院”)实际,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工作。
组 长:易丹、李斌斌
副组长:张晶
组 员:侯永清、刘玉兰、邱银生、丁斌鹰、吴涛、陈洪波、郭双双、刘宇、郭玲、许啸
(二)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规定执行、现场巡查、信息公示及申诉处理。
组 长:张道兵
副组长:梁晗煜
组 员:余登航、祝爱侠、付书林
二、参与复试的考生名单
经复试资格初审,通过复试资格初审的学生名单已正式公示(https://sasne.whpu.edu.cn/info/1046/7751.htm)。
三、复试相关安排
(一)复试时间
2026年5月16日全天,地点:笃学楼A-401、A-307(复试),笃学楼A-502(候考)。
(二)复试方式
采用线下现场考核方式,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经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应向考核小组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若考生此前已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纸质材料,则无需重复提交):
1.《武汉轻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表》《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所申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的书面推荐意见。
3.博士研究计划:对本学科的认识,对前沿科学技术及最新科研、相关技术成果的了解以及本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5.硕士阶段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学籍证明,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硕士阶段成绩单。
6.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在读生、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10.个人科研情况与综合能力PPT汇报文件(电子版)。
(三)复试内容
1. 考核形式
学院设立复试考核专家组,由学科带头人担任组长,成员由不少于5人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及学院实施方案,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影音及记录材料。
2. 考核内容
考核小组根据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对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行为品德等,由专门教师以“合格/不合格”形式评分。
(2)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的宽度和深度,以及灵活运用能力,采取考生随机抽题、现场作答的方式进行考核。该项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外语水平考核:重点考核考生的外语运用能力,内容包括文献阅读、口语和听力等。考核专家根据考生表现按百分制分别独立评分,平均得分为该项最终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查学生的学术志趣、学术能力、科研水平、创新意识、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等。采取考生PPT汇报和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陈述10分钟,主要包括个人学习工作及科研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汇报期间不得出现报考导师相关信息;专家提问不少于10分钟,考核专家根据考生表现按百分制分别独立评分,平均得分为该项最终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为不合格。
考核小组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安排1名成员分别负责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和专业基础考核,针对综合能力考核,每位小组成员围绕考生PPT汇报内容至少提出1个质询问题(负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教师除外)。所有考核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由负责该考核的教师以“合格/不合格”评分,其他考核内容成绩取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作为单项考核最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教师不参与此类评分)。
3. 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考核*30%+外语水平考核*20%+综合能力考核*50%。复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四)体检
复试期间不组织开展体检,考生拟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参加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对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拟录取
(一)拟录取规则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小组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及拟录取意见等进行严格审核。最终成绩将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学院根据招生指标,按考生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提出拟录取名单(按学科方向),同一学科方向若总评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照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和外语水平考核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依据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该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二)拟录取手续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往届生档案须于6月30日前转至拟录取学院,应届生可于毕业后办理转档案。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6月30日前签订定向协议书并邮寄(EMS)至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因逾期未办理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由考生自己承担。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须报教育部审核通过,方可正式录取。
(三)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情形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 初试或复试考核中任一单项不合格。
3. 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舞弊。
4. 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5.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协议,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时转档案。
6. 未按时提交学位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7. 提供虚假信息。
8. 体检不合格。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一)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应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学院处理结果不服,可在学院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博士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结果负责。考生如有问题可联系动科学院,电话:027-83956175;邮箱:https://sasne.whpu.edu.cn,杨老师。学院投诉举报电话:027-8395617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核工作进行监督。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27-83913149。
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