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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办法

时间:2018-03-23    作者: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做好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确保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规范复试过程与方式,按照学校研究生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领导与组织

  长:邱银生                副组长:饶春红

  员:丁斌鹰、吴灵英、黄  峰、刘玉兰、胡奇伟      

刘  军、吴  涛、陈洪波、郭  玲

 督:李建文

院研究生教学管理秘书及相关人员参与复试工作。

第三条  复试对象

以学院网站公布的研究生复试学生名单为准。

第四条 所需证件

①复试通知单(资格审查时现场领取,院部505办公室);

②准考证;

③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应届本科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以及教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获取)。

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待办学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⑤3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及相关费用(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

第五条  复试内容与复试时间

复试内容按《武汉轻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进行,复试成绩按以下内容确定:综合情况面试、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四个部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二类,不予分值量化;另3项复试内容均按百分制计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每项成绩均不得低于 60 分,否则不予录取。

复试总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口语听力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6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业务课每门业务课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体检:3月28日上午到院部505办公室领取复试通知单后,前往武汉轻工大学常青校区校医院缴费后进行体检,保持空腹。

2、专业课考试时间:3月28日下午14:00-16:00,地点: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2号楼208室。   

3、政治思想品德与道德品质考察时间:3月28日下午16:00开始,地点: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2号楼208室。 

4、综合情况测试时间:3月29日上午8:30开始,地点: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411实验室。

5、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3月29日上午8:30开始,地点: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5楼会议室(502室)。 

6、同等学力考生专业课加试安排在3月24日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六条  复试结果及总分排序

1、复试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由复试小组综合各部分的考试统一计算出复试成绩。

2、复试的任何一个部分结果为不合格或低于60分,该考生的复试结果直接为不合格,不再参与复试结果计算及入学总成绩排序。

3、按照《武汉轻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规定,初试、复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按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应按百分制进行折算。

第七条  有关参加复试说明

1、按照学校复试程序进行,考生带体检表、相关证件、复试通知书于3月28日下午13:50到我院办公室报到,参加复试。

具体流程请查阅学院主页http://sasne.whpu.edu.cn/info/1017/2086.htm。

2、参加复试的考生经复试合格、体检合格之后才具有录取资格,我院将在复试后2日内将考生入学总成绩及排序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处。

3、为了工作便利,校内外调剂生的复试与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同时进行。

第八条  录取工作

研究生录取资格审查(如身份证、人事档案、学历证书等)、录取名单确定等录取工作均由学院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学校给考生发待录取通知后,考生必需在24小时内网上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

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分往低分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本办法由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