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完全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轻工大行发〔2017〕33号)《武汉轻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普教〔2021〕30号)和《武汉轻工大学关于做好2022级普通本科生专业工作的通知》(轻工大普教〔2023〕11号)有关规定,结合动科学院实际,制定了2022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报名要求
按《武汉轻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普教〔2021〕30号)和《武汉轻工大学关于做好2022级普通本科生专业工作的通知》(轻工大普教〔2023〕11号)要求执行,请申报学生认真阅读文件。
(一)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2022年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3.申请转入理、工、农类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该专业的高考考试科目要求;
4.申请转入高分类专业的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需在专业年级排名前10%(2022年高分类专业是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汉语言文学);
5.在某些方面确有特长并有相关成果的一、二年级学生,经所在学院同意转出后,向拟转入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转入学院组织相关领域教师(专家)进行审查,将符合认定要求的学生报教务处审核;
6.因患某种疾病、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它专业学习的学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生所在学院、转入学院和校医院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核,审核同意后转入高考录取分数线相近的其它专业学习;
7.参军入伍的学生正常退役并复学后,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转专业,经学生所在学院和转入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
8.休学创业的学生复学后,可申请转入创业领域相关专业,经学生所在学院同意,转入学院对其创业情况、专业特长、学业能力等综合水平进行审查,将符合认定要求的学生报教务处审核。按学校《武汉轻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普教〔2021〕30号),请申报学生认真阅读文件。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非艺术类、非体育类专业学生也不得转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
2.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二、转专业名额
(一)转出人数
各专业(类)转出学生人数不高于该专业(类)年级学生总数的30%。
(二)转入人数
动科学院各专业(类)接受转入人数不高于各专业(类)当年招生人数的20%,其中动物生产类35人,动物药学12人,水产养殖学15人(具体见附件1)。
三、转专业程序
(一)转专业实施细则
1.达到学校《武汉轻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普教〔2021〕30号)和《武汉轻工大学关于做好2022级普通本科生专业工作的通知》(轻工大普教〔2023〕11号)的申请条件要求;
2.申请转入高分类专业的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需在专业年级排名前10%(2022年高分类专业是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汉语言文学);
3.按第一学期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优先满足绩点高的学生的志愿。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
4月17日上午8时-4月21日下午5时,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操作方法见附件2《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版)》)。逾期不予补报。每个学生允许提交一个转入专业(类)志愿。
(三)转出资格审核
4月28日前,根据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公示,并将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具体格式见附件3)
(四)转入资格审核
5月4日-5月31日对入围转入我院各专业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当入围人数少于接收人数要求时,原则上不再进行遴选程序;当入围人数超过接收人数要求时,按第一学期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进行遴选。将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并将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具体格式见附件4)
(五)复审及公示
教务处对转出与转入学院双方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在转专业期间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者,取消转专业资格。6月中旬,教务处对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四、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一)转专业学生的学分认定
1.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相同或相似,课程学习内容基本一致,且学分相同或高于转入专业的学分要求的,经转入学院认定后,按转入专业课程性质和学分计入成绩。
2.已修读的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没有的课程,经转入学院认定后,可作为通识选修课学分计入成绩。
3.转入专业要求修读,而在原专业未修读的课程,或虽已修读但低于转入专业的学分要求的课程,须补修。
4.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经转入学院综合评价,认定在转入专业保持原年级就读困难的,原则上应编入下一年级学习。学生本人也可自愿提出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申请。
(二)毕业和学位审核要求
经批准转专业学生,严格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并开展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五、其他
(一)本细则是依据学校《武汉轻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普教〔2021〕30号)和《武汉轻工大学关于做好2022级普通本科生专业工作的通知》(轻工大普教〔2023〕11号)要求,并结合动科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其它要求、程序、管理等以学校文件为准。
(二)请院学工处老师将学校文件和此实施细则传达全体2022年入学的本科学生,保证转专业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三)学生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也不允许第二次转专业。
附件:1.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2.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版)
3.武汉轻工大学 2023年拟转出学生汇总表
4.武汉轻工大学 2023年拟转入学生汇总表
5.武汉轻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6.武汉轻工大学关于做好2022级普通本科生专业工作的通知
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2023年4月13日